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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食品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7-03-20浏览量: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等部分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12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如期实现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成为高等职业院校招生主渠道的目标,着力构建人才成长的“立交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
  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规定,做到“十严格”,落实“十不准”,选拔适合高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职业潜质的优秀人才进入学院学习,学院在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中实行“招考分离”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了提高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度,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道的教师、管理人员和企业人员参加单独招生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一)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学院院长,副组长:主管招生就业和教学工作的院领导,成员:教务处、纪检监察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负责人。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决定单独考试招生考核、录取中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单位:招生处,负责协调各组工作;制定报名须知、报名信息确认程序、招生录取工作程序;招生计划上报审批;招生章程起草、报批、公示;招生政策咨询;报名信息确认;协助组织文化基础综合考核和职业基础综合素质面试等。
(三)命题考务组,牵头单位:教务处,确定考试方案(含文化基础考试方案,高中毕业生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方案和中职毕业生职业技能测试方案)及命题;负责组织文化基础考试,职业适应性及职业能力测试;文化基础考试改卷;考生考试考核成绩汇总等。
    (四)招生宣传组,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招生处,负责单独招生宣传工作方案策划和实施。
    (五)技术保障组,牵头单位:网络管理中心和招生处,报名信息确认等网络技术支持。
    (六)录取工作组,牵头单位:招生处,根据录取原则做好招生录取工作(确定拟录取预案,上报领导小组审核);考生成绩库、拟录取考生信息库、拟录取考生名册和报名、考试、录取情况报送工作等。
    (七)纪检监察组,牵头单位:纪委、纪检监察处,负责制定纪检监察程序,对单独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质询和检查,追究考核、录取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八)后勤保障组,牵头单位:后勤处,负责现场报名信息确认和文化基础综合考核及职业基础综合素质考核后勤保障工作。
    (九)安全保卫组,牵头单位:保卫处,负责保卫保密工作。
    三、招生对象、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
序号 专业名称 计划数
(人)
学制 层次 招生类别   学费
(元/年)
1 食品加工技术 210 三年 专科 文理(含对口生) 5900
2 药品生产技术 50 三年 专科 文理(含对口生) 5900
3 食品生物技术 50 三年 专科 文理(含对口生) 5900
4 食品营养与检测 180 三年 专科 文理(含对口生) 5900
5 食品质量与安全 180 三年 专科 文理(含对口生) 5900
6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50 三年 专科 文理(含对口生) 5900
7 药品质量与安全 50 三年 专科 文理(含对口生) 5900
8 烹调工艺与营养 50 三年 专科 文理(含对口生) 5900
9 营养配餐 50 三年 专科 文理(含对口生) 5900
10 机电一体化技术 130 三年 专科 文理(含对口生) 5900
11 电气自动化技术 100 三年 专科 文理(含对口生) 5900
12 制冷与空调技术 50 三年 专科 文理(含对口生) 5900
13 汽车营销与服务 100 三年 专科 文理(含对口生) 5900
14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30 三年 专科 文理(含对口生) 5900
15 计算机网络技术 130 三年 专科 文理(含对口生) 5900
16 物联网工程技术 100 三年 专科 文理(含对口生) 5900
17 市场营销 130 三年 专科 文理(含对口生) 5900
18 酒店管理 40 三年 专科 文理(含对口生) 5900
19 会计 80 三年 专科 文理(含对口生) 5900
20 电子商务 100 三年 专科 文理(含对口生) 5900
21 包装工程技术 50 三年 专科 文理(含对口生) 5900
22 空中乘务 60 三年 专科 文理(含对口生) 5900
23 建设工程管理 30 三年 专科 文理(含对口生) 5900
24 机械装备制造技术 30 三年 专科 文理(含对口生) 5900
25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50 三年 专科 文理、艺术(含对口生) 5900
26 广告设计与制作 50 三年 专科 文理、艺术(含对口生) 5900
27 学前教育 60 三年 专科 文理(含对口生) 5900
28 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 30 两年 专科 文理(含对口生) 5900
29 食品贮运与营销 40 两年 专科 文理(含对口生) 5900
30 工商企业管理 40 两年 专科 文理(含对口生) 5900
31 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 30 两年 专科 文理(含对口生) 5900
32 软件技术 40 两年 专科 文理(含对口生) 5900
    招生对象: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生和具有同等学历人员。
 四、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
(一)报名条件
已取得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生和具有同等学历人员。
(二)报名时间:2017年3月22日9:00-3月27日18:00
(三)报名方式: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填报,填报时只能选择一个院校志愿,5个专业志愿。漯河食品职业学院代码为6296。
(四)考生信息下载及安排
  根据省招办安排我院3月29日下载报考我院考生信息。安排考生到校考试事宜。
(五)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1、时间安排:4月8日
2、确认地点:漯河食品职业学院(漯河市郾城区牡丹江路1号)
3、携带材料: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
4、签名确认报名信息
5、领取准考证
(以上安排如有变化,将在网上及时公布,请关注。)
五、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考试与评卷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进行,由我院具体组织实施。
1、命题:文化基础和职业适应性及职业技能测试命题工作,由我院命题考务组组织专家进行全封闭式命题。命题、试卷印刷与运输及保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考核:严格考核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核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要求进行处理。
3、评卷:组成评卷小组,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组织实施。确保试卷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六、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
 考核由文化基础和职业适应性及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
 1、文化基础考核:语文、数学、外语,一份试卷,总分300分(三个科目各占10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核:主要采取面试的方法进行,总分为300分。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实际操作能力,总分为300分。
3、文化基础考核时间为2017年4月9日8:30-11:00,其它考核根据报名情况另行安排。
七、录取工作
(一)身体条件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
    (二)录取程序
    1、划定录取总分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划定录取总分分数线。
    2、确定预录取名单。根据招生计划划定录取总分分数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名次平行时,按文化基础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领导小组审核。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4、公示预录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的预录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
5、上报预录结果。经过公示且无异议的预录考生名单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6、下发录取通知书,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审核结果,下发录取通知书。
  八、工作日程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3月10日前 学习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3月22日9:00-3月27日18:00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填报,填报时只能选择一个院校志愿,5个专业志愿。漯河食品职业学院代码为6296。
3月29日 根据省招办安排3月25日下载报考我院考生信息。安排考生到校考试事宜。
4月7日 确定考核方案,完成命题工作
4月8日 考生到漯河食品职业学院进行现场填报专业及信息确认
4月9日 进行文化基础综合考核与职业适应性及职业技能测试
4月25日9:00-4月28日17:00 录取数据上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公示预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5月中旬 组织新生入校报到
(如有调整,网上公告)
    九、组织新生报到和复查
    1、5月中旬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组织新生报到。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十、监督机制
(一)为保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成立由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纪检监察组,负责对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全过程监督、质询和检查,保证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严肃性和考生的正当权益,追究考试、录取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二)考生所在学校及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学校应坚持客观真实、公平、公开地审核推荐,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对在试点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和河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漯河食品职业学院
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考试方案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选拔优秀人才的新途径,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等部分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12号)的文件精神,为确保我院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单独招生考试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    长:王百木
副 组 长:樊振江
成    员:李建林  吴广辉  张  霁
陈红丽  唐艳红  李  参
          刘运廷  刘厚均  王  黎  唐雪燕   杨国堂
职    责:由我院命题考务组组织专家进行全封闭式命题,落实命题、试卷印刷与运输及保密工作;认真组织教师监考,完成考试的笔试和面试考核工作;认真评分和合分。整个考核全过程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命题工作
(1)文化基础考核命题工作,负责人:陈红丽
语文、数学、英语,一份试卷,总分300分(三个科目各占100分),命题要注意难度适中,题量合适(约9页)。
(2)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
机电类专业、食品类专业、营销类、酒店类、质检类、计算机类各出10道备选题。
负责人:唐艳红 刘运廷  刘厚均 王  黎
唐雪燕 李  参  杨国堂
(3)中职毕业生考生职业技能测试
机电类专业、食品类专业、营销类、酒店类、质检类、计算机类各出10道备选题。
负责人:唐艳红 刘运廷  刘厚均 王  黎
唐雪燕 李  参  杨国堂
三、考试方案
漯河食品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由文化基础课考试方案、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方案、中职毕业生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方案。
(一)文化基础课考试方案:
1、时间:2017年4月9日上午8:30-11:00。
2、地点:漯河食品职业学院。
3、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4、考试形式和内容:考试内容根据2017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的要求命题。文化课考试以笔试的形式,英语科目只进行笔试,不进行听力测试;考试时不得使用计算器。
5、考试分值和作答:语文、数学、英语各为100分,满分300分。三门课程考试卷同时下发,中间不休息,由考生统筹分配三门课程考试时间,三门课程考试总时间2.5个小时。
(二)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方案
1、时间:2017年4月9日下午13:00-17:00。
2、地点:漯河食品职业学院。
3、测试项目和考核方式:根据各专业职业能力要求制定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考生根据报考专业选择相对应的测试项目,不同专业测试项和考核方式如下。
序号 专业名称 测试形式 测试项目 测试时间
(4月9日下午)
1 食品加工技术 面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2 药品生产技术 面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3 食品生物技术 面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4 食品营养与检测 面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5 食品质量与安全 面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6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面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7 药品质量与安全 面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8 烹调工艺与营养 面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9 营养配餐 面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10 机电一体化技术 面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11 电气自动化技术 面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12 制冷与空调技术 面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13 汽车营销与服务 面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14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面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15 计算机网络技术 面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16 物联网工程技术 面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17 市场营销 面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18 酒店管理 面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19 会计 面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20 电子商务 面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21 包装工程技术 面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22 空中乘务 面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23 建设工程管理 面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24 机械装备制造技术 面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25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面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26 广告设计与制作 面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27 学前教育 面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28 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 面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29 食品贮运与营销 面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30 工商企业管理 面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31 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 面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32 软件技术 面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4)测试分值: 300分。
(5)测试成绩评定:采用面试形式的,分专业建立面试评委师资库,测试前随机抽取产生当次面试评委,每组评委由3位评委(设组长1名)组成,并配备若干工作人员协助考评工作,按照评分规则对学生进行测试,由学校组织相关人员根据测试标准评分。
(三)中职毕业生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方案
1、时间:2017年4月9日下午13:00-17:00。
2、地点:漯河食品职业学院。
3、测试项目和考核方式:根据各专业职业能力要求制定职业技能测试内容,考生根据报考专业选择相对应的测试项目,不同专业测试项和考核方式如下。
序号 专业名称 测试形式 测试项目 测试时间
(4月9日下午)
1 食品加工技术 面试 职业技能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2 药品生产技术 面试 职业技能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3 食品生物技术 面试 职业技能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4 食品营养与检测 面试 职业技能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5 食品质量与安全 面试 职业技能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6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面试 职业技能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7 药品质量与安全 面试 职业技能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8 烹调工艺与营养 面试 职业技能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9 营养配餐 面试 职业技能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10 机电一体化技术 面试 职业技能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11 电气自动化技术 面试 职业技能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12 制冷与空调技术 面试 职业技能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13 汽车营销与服务 面试 职业技能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14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面试 职业技能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15 计算机网络技术 面试 职业技能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16 物联网工程技术 面试 职业技能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17 市场营销 面试 职业技能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18 酒店管理 面试 职业技能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19 会计 面试 职业技能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20 电子商务 面试 职业技能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21 包装工程技术 面试 职业技能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22 空中乘务 面试 职业技能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23 建设工程管理 面试 职业技能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24 机械装备制造技术 面试 职业技能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25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面试 职业技能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26 广告设计与制作 面试 职业技能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27 学前教育 面试 职业技能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28 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 面试 职业技能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29 食品贮运与营销 面试 职业技能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30 工商企业管理 面试 职业技能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31 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 面试 职业技能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32 软件技术 面试 职业技能测试 下午13:00始,测试时间每生约10分钟。
 
 
(4)测试分值: 300分。
(5)测试成绩评定:采用面试形式的,分专业建立面试评委师资库,测试前随机抽取产生当次面试评委,每组评委由3位评委(设组长1名)组成,并配备若干工作人员协助考评工作,按照评分规则对学生进行测试,由学校组织相关人员根据测试标准评分。
四、评卷合分工作
1、文化基础考核试卷评卷  负责人:吴广辉 陈红丽
2017年4月10日,组织相关教师,对考生的笔试试卷进行集中流水评卷,评卷期间的规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总成绩核算   负责人:李建林
考生总分=文化基础课考核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漯河食品职业学院
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面试及实际操作工作细则
 
为认真做好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考试面试及实际操作工作,根据学院《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精神与要求,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在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组成面试及实际操作工作组。
  主要职责是:
  1、负责面试及实际操作题库的建设工作;
  2、负责面试及实际操作考场的布置工作;
  3、负责面试及实际操作评委和工作人员的选聘和培训工作;
  4、负责制定面试及实际操作操作流程、规则及具体办法;
  5、负责面试及实际操作的组织工作;
  6、负责现场面试及实际操作成绩的录入工作。
  二、工作程序
  1、内容与方法
  面试及实际操作主要考察考生职业适应、职业技能相关方面问题。
面试采用现场问答的方式。由评委根据面试试题,直接向考生提问,考生现场回答;实际操作按操作试题由考生操作;评委根据评分标准对考生的回答现场打分。
  2、试题的命题
  由面试及实际操作工作组遴选相关人员成立面试及实际操作命题组,面试及实际操作命题组成员由组长上报分管领导审核,并签订保密责任。面试及实际操作命题组根据命题原则、命题要求编制面试及实际操作试题,拟定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面试及实际操作试题的编制、封存、保管、交接、拆封等,按机密件要求管理。
  3、评委的组成
  由面试及实际操作工作组挑选公道正派,有较高政治、业务水平,较强工作责任心并具有一定面试及实际操作工作经验的人员组建若干个面试及实际操作评委组。每个评委组由3名评委组成,其中设组长1名,组员2名,同时监督员、记录员等工作人员各1名。
  各评委组的成员名单在面试及实际操作开始前半小时宣布。
  4、考场的设置
  面试及实际操作考场须选在周边环境安静、不受外界干扰的地方,面试及实际操作工作必须在信号屏蔽的状态下进行。
  具体安排见考场分布图。
  5、组织面试及实际操作
  (1)考生按照面试及实际操作准考证上所规定的面试及实际操作时间,凭身份证进入面试及实际操作考生休息室,领取顺序号,在休息室内等候。
  (2)面试及实际操作开始前,工作人员在考生休息室内按顺序依次叫号(每组30名考生),被叫到号的考生由工作人员带至候签室,由工作人员校核考生的面试及实际操作准考证、身份证。
  (3)考生从候签室按每组10人进入抽签室,进行面试及实际操作试题抽签,工作人员打印考题,交给考生,引领考生进候考室准备。
  (4)工作人员将考生带入候考室,考生在候考室内可根据面试及实际操作的试题进行适当的思考和准备,但相互间不得交流,由候考室工作人员进行监督,面试及实际操作室1名工作人员到候考室随机引领考生进入面试及实际操作室,并将相应的考题及评分标准送至面试及实际操作评委。
  (5)评委按面试及实际操作的试题,要求考生逐一回答,根据考生回答的情况按《单招考试面试及实际操作评分表》内容逐项评分,填写终评得分并签名后,由监督员收取后,记录员在现场录入成绩。每位考生面试及实际操作时间为5分钟。
  (6)面试及实际操作结束后,考生由工作人员指引,按指定路线离开考试区,面试及实际操作室工作人员到候考室引领下一位考生到相应的面试及实际操作室进行面试及实际操作。
  
漯河食品职业学院
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教师监考职责细则
 
一、监考人员要认真作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学生大胆管理,严格要求,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认真维护考场纪律。
二、监考人员应于考前10分钟到达考场,发放试卷前要检查学生人数,安排好学生座位。同时要检查有效证件,未带有效证件者劝其离开考场。考前要认真清场,将考生的书籍、纸张等集中存放。
三、监考教师宣布考试开始后,考生迟到30分钟者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后方准许交卷退场。
四、监考人员不得在考场内吸烟、阅读书报和交谈;不得对考生进行指点或暗示。监考期间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
五、发现考生有不符合考场规则要求的行为应及时提出警告。属于作弊行为的,要立即宣布取消其考试资格,令其退出考场,并在其试卷上注明“作弊”。考试结束后,应立即将作弊学生的班级、姓名、学号、主要作弊情节等填入考场记录并上报教务处。
六、考试时间终了前15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终了时间一到,应当收回全部考试资料,在清点无误后,宣布考生退场。不经教务处批准,监考教师不得擅自延长考试时间。
七、监考人员有权制止非本考场的监考人员及其他无关人员进入考场。妥善处理考场内发生的突发事件,并及时向教务处汇报。做好试题保密和试卷保管工作,若有漏题或丢失试卷等情况发生,将按校规、校纪严肃处理。
漯河食品职业学院
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学生考试规则
 
一、学生必须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10分钟持学生证或准考证进入考场。无学生证或准考证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
二、学生必须按自己的考号对号入座,不得擅自调换座位。学生证或准考证放在靠走道的课桌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核对。
三、学生迟到十五分钟者,不准进入考场,取消考试资格,以旷考论处,考试成绩以零分计;考试开始60分钟后,学生方可离开考场,如有特殊原因需暂离考场时,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记入考场记录。
四、考生须带齐必要的文具用品,考试中不准互相借用。因特殊原因确需借用者,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并由监考教师代为借还。
五、考生座位桌面、抽屉及附近一律不准放置书籍、笔记本等物品。考生在考场内禁止携带通讯设备(手机)以及带记忆存储功能的文曲星、商务通、MP3等辅助学习工具。
六、学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学生在答卷前,应首先在试卷上写明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或学号,然后开始答卷。
七、除试卷错发或字迹模糊等问题外,学生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任何与考试内容有关的问题。
八、考试过程中,考生要将答好的试卷翻放在桌面,或放在其他试卷下面。考试完毕,考生要将试卷按次序理好,正面朝里对折后,放在座位桌上,经监考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考场。提前交卷的学生不得在考场内逗留或在考场外高声喧哗。
九、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教师安排,尊重监考教师的工作。考生如果有扰乱考场秩序和顶撞监考教师行为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十、考生必须认真、独立完成考试。考试中,如果发现违纪、作弊者,监考教师有权没收其试卷,该课程成绩视为无效,并且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十一、凡属下列情况之一(或多项)者,均以违反考场纪律论处:
1、考试期间交头接耳或左顾右盼,经监考人员口头警告一次,仍不改者。
2、不按指定座位就座,经监考人员批评一次后,仍不接受者。
3、提前交卷后仍逗留考场内或考场外高声喧哗,经监考人员(巡视人员)口头警告一次后,仍不改者。
4、考试结束后,故意拖延时间或将试卷携出考场者。
凡不服从考场纪律者,应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处分。其考试成绩以零分计,不准参加正常补考。
十二、凡属下列情况之一(或多项)者,均以考试作弊论处:
1、以各种形式将不准带入考场的物品(如:教材、资料、小抄、笔记本、作业等)带入考场,考试开始后,被监考人员查出(无论是否查看)。
2、以各种方式偷换试卷、传递字条、使用暗号传递信息者(双方同样处理)。
3、偷看抄袭别人试卷或故意让别人偷看自己的试卷(双方同样处理)。
4、借故离开考场与他人交谈或看有关考试的内容。
5、冒名顶替别人考试(双方同样处理)。
6、凡在考试结束以后干扰教师阅卷,提出无理要求的,按考试作弊论处。
凡属考试作弊者,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其考试成绩以零分计,不准参加正常补考。
十三、本规则由学校负责解释。
 
 漯河食品职业学院
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考试保密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做好我院单独考试试题的安全保密工作,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保障考试制度的有效实施,使我院各类考试的考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及教育部有关《试卷保密室、试卷印制、试卷保管等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教务处负责校内考试试卷的规格和质量审核、印刷、装订、分装、保管、发放工作。试卷的命题、审题、阅卷、回收的组织工作由相关系(部)负责。
第二章 保密责任人
第三条 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为学院各类考试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领导和负责学院各类考试的安全保密工作;教务处处长作为直接负责人,承担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的责任,分管考务的副处长、各系(部)主任负责各项安全保密措施的组织落实工作;考务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程序和规定,依法正确履行职责。
第四条 命题、审题教师负责自命题的保密工作,各教学系(部)的教学秘书负责本系(部)教师上交的试题及标准答案的保密工作,教务处的教务秘书(命题管理岗位)负责各系(部)上交试题的保密工作。文印室工作人员负责试卷印刷过程中的试卷保密工作。
从命题开始直至阅卷结束期间的试题(含标准答案)及答卷的保管和保密工作一定要做好,命题、审题教师和接触试卷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卷内容。
第三章 保密教育
第五条 考试都涉及考生的切身利益,也与学院的办学质量、教学管理水平和学院的声誉密切相关。各保密环节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保密教育,增强其责任意识、守纪意识、自律意识,努力建设一支公正廉洁、认真负责、业务熟练、相对稳定的考试工作人员队伍。
第六条 教务处和各系(部)要加强对命题和审题工作的领导,对参加命题和审题的教师及相关接触试题的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工作的宣传和教育,以增强其保密责任感,树立保密观念、纪律观念、法制观念。
第四章 责任追究制
第七条 对在考试工作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对违反保密纪律造成泄密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试卷保密保管室管理规定
第八条 教务处设立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蛀及防磁功能的专用试卷保密保管室。试卷保密保管室安装有防盗门、防盗窗,考试卷应设立试卷保密专柜,确保试卷保密保管期间的安全。
第九条 教务处分管考务工作副处长为保密保管室主要责任人。
第十条 试卷保密保管室门钥匙、双锁铁柜的密码和钥匙由考务主管及命题管理人员分别掌握。试卷保密保管室相关管理人员应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凡进入试卷保密室必须两人以上同时在场,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独自进入试卷保密保管室。
第十一条 试卷保密保管室应保持清洁卫生,严禁吸烟和明火,并注意检查电源、电器设备使用情况,确保安全。
第六章 命题和审题
第十二条 对于参加命题和审题的人员必须严格做好考试保密工作,在考试开考前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试题。
第十三条 命题和审题教师要妥善保管好试题副本(含电子文本),试题定稿后要及时销毁与试题有关的草稿纸等材料,以防泄题。
第十四条 经严格审定试题正确无误后,各系(部)将试题交教务处教务秘书(命题管理岗位),按照试题交接程序办理试题交接手续。教务秘书(命题管理岗位)接收试题后,要妥善存放,以防泄密。
第七章 试卷印制
第十五条 教务秘书(命题管理岗位)根据考试的时间要求,提前将试题交给文印主管,并注明需印刷的份数。试卷印刷过程中,文印室人员要认真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非考务人员不得进入试卷印制现场。试卷印制过程中产生的报废试卷必须当即用碎纸机销毁。
第十六条 文印人员在印刷试卷前认真校对题样,保证印制质量,及时处理试卷印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第十七条 印制完毕的试卷和试题底版必须及时撤离机器,并妥善保管好。
第十八条 试卷印制、封装应选派保密意识强、责任心强、政治素质好的人员参与。对需要多人封装的试卷,要集中在一个指定的地方装订。多余的整套试卷由教务秘书(命题管理岗位)妥善收存,非整套的单页试卷当即用碎纸机销毁。所有参与印制、封装试卷的工作人员必须对试卷的内容严格保密。试卷封装时,应认真核对,在封装纸上写清考试班级、课程名称、试卷份数、考试时间,并及时分类存放。
第八章 试卷保管
第十九条 考试的试卷由教务秘书(命题管理岗位)负责保管。
第二十条 试卷领取、运送、保管、使用要做到绝对安全、保密。在领取试卷时必须派专车和专门负责人,原则上应三人一组,无特殊情况应准时到达,准时返回,要做到人不离卷。试卷取回后,要面交考务负责人,清点核实无误后,立即存放在事先准备好的保密保管室内。试卷保密保管室门钥匙、双锁铁柜的密码和钥匙分别由考务主管及命题管理人员二人掌管,须同时开启才能进入,不允许一人单独停留,离开试卷室必须检查上锁情况。在试卷领取、运送、保管、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泄密或其他特殊情况,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进一步扩散,在安排处理的同时,要及时上报考试主管部门。在考试完毕,清点核实考卷份数且无误后,其保管、运送、上交等事宜亦按上述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封装的试卷只能由监考人员于规定的时间在考场内拆封。任何人在开考前不得启封试卷。
第二十二条 根据学院档案管理规定,本校命题考试的试卷,在评阅、登分后,要妥善保存到该届学生毕业后次年的六月底方可销毁。
第九章 试卷发放与回收
第二十三条 考前教务处考务人员应提前到位,按要求从试卷保密保管室取出待考的试卷并清点核对。为确保考试万无一失,主监考人在领取考卷时也要再对领取的试卷科目、份数、考试班级进行核对,无误后办理领卷交接手续。
第二十四条 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核对试卷无误,填写好考场记录等相关表格,并按要求装订、密封试卷、答题卡后交给教务处有关考务人员,由考务人员核对验收无误后对试卷进行妥善保管。对考场中由于缺考等原因未答或多出的空卷,监考人员应如数上交教务处保存,不得留在考场或私自拿走。
第十章 阅卷
第二十五条 阅卷教师领取试卷时,必须当面核对试卷科目和份数,核对无误后履行交接签字手续。
第二十六条 阅卷教师和教务处有关考务人员要严格履行试卷的交接和领取手续,遵守阅卷规则和保密纪律,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试卷带离阅卷场所。参与阅卷的所有人员应对已评阅的试卷和成绩保密。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泄露或提前对外公布考生的成绩。
第十一 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招生工作公开承诺书
 
我院郑重承诺:
1.严格管理。学院成立了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精心组织单招试点工作,做到“十严格”,即:严格单招工作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严格执行经省教育厅备案的招生章程;严格按照“文化知识+职业技能”的要求组织考试;严格做到考试、录取部门职责分离;严格组织命题并确保安全、保密;严格考务工作的标准和程序;严格遵守录取规程;严格执行法人代表签发单招录取通知书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及时、准确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按照省教育厅制定的《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规程》,指导、规范我院的单招工作。
2.严明纪律。在单招工作中,必须认真落实“十严禁”,即:严禁招生简章或宣传材料造假、进行虚假宣传;严禁通过中介机构等组织和个人进行宣传、招生;严禁以各种形式的承诺录取等不正当手段恶性抢夺生源;严禁在本校校园外组织单招考试;严禁违反录取程序录取考生;严禁录取不符合条件、资格造假以及我省以外的考生;严禁利用本校单招计划开展任何形式的联合办学招生或无单招计划招生;严禁把录取的考生安置在本校校园以外的其他地方学习和生活;严禁违规变更录取考生的学校、专业或违规组织在校学生参加“专升本”自学考试;严禁以各种方式违规向中学、考生及家长收取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
3.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学院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单招考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严格按照《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规程》,加强对决策程序和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招生权力规范运行。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对学校单招工作实施全程、全员、全方位监督,认真履行监督责任。
 
 
 
承诺人:                           
漯河食品职业学院学院             
院长                   
 
二〇一七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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