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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食品职业学院关于高考期间加强学生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05浏览量:
各系部、处室:
        2018年高考将至,为了确保考试安全、维护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高考期间加强高校在校学生管理的通知》(教招办〔2018〕413号)文件要求,通知如下:
        一、今年是全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第一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组织好今年的高考工作、确保高考安全是当前教育系统的重大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各系部要充分认识维护高考安全的重要性,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努力为高考创造安全和谐的环境。
        二、各系部要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涉考内容的宣传力度,要让每个学生知晓,组织作弊、帮助他人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提供或出售试题或答案、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明白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今年,我省继续实行“无声入场”、统一文具、人脸识别以及指纹、照片、身份证比对验证等有效措施,企图舞弊者不仅难以得逞,而且难逃惩处。对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预备充当“枪手”的,只要在考前主动退出的,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不仅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一律开除学籍,而且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各处室要加强源头治理和舞弊防范,主管领导要履职尽责。学院保卫处要加强学校的安全保卫,防止不明身份人员进校张贴广告、散发材料、串通作弊,要安排人员及时排查清理校园内及周边兜售作弊器材、招募枪手、组织替考、非法助考等广告信息,对发现的涉考作弊线索要及时向省招办或市招办报告;对涉嫌犯罪的线索,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对举报涉考作弊犯罪线索有功人员,要给予保护和奖励。
        四、高考期间(6月7日、8日),各系部要坚持正常的教学和集体活动,加强考勤管理,一般不允许请假,确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离校的,应核清原因,由系部学生工作负责人亲自审批外,并在学生离校前报学生处备案。学生离校后,系部和班级确认离校学生去向。
        五、高考期间(6月7日、8日),学生处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联络畅通,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确保遇有紧急和重要情况时,快速反应、妥善处置。
        六、各系部、处室要将此通知要求迅速传达到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学生处要将省教育厅教招办〔2018〕413号文件放大张贴在学校大门、食堂、学生宿舍、公告栏、快递领取处等公共活动场所,并通过本校网站、广播、手机信息平台等渠道广泛宣传。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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