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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食品职业学院师德规范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8-12-12浏览量: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和改进高校师德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教师自身修养,弘扬高尚师德,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师德规范主要内容
为认真贯彻,全面落实《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便于学习和操作,我们将师德规范内容进行提炼,总结为十要十不准。其主要内容为:
1、十要
一要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模范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执教,忠实履职。
二要爱岗敬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专注教育事业,志存高远,淡泊名利,勤勉敬业,乐于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对工作认真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自习。 三要面向全体。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尊重每一位学生的人格尊严,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四要保护学生。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确保学生安全;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使学生保持积极乐观、平和向上的良好心态。
五要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坚持育人为本,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发挥学生兴趣特长,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六要为人师表。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秉持职业操守,诚实守信,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七要关心集体。树立大局观念,维护集体荣誉,建立民生、平等、和谐、向上的同事关系、师生关系,尊重学生家长,凝聚各方合力,团结协作,共同搞好教育教学工作。
八要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严于律己,恪尽职守,树立人民教师清廉自守的良好形象。
九要自我调节。善于自我调节心态和情绪,乐观向上,热情开朗,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无私的爱心、细心和耐心,以个人的性格亲和力以及人格和学识魅力感染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十要终身学习。树立终身学习观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促进自身专业化成长,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2、十不准
一是不准使用不文明语言。
二是不准在学校公共场合吸烟、在工作期间饮酒。
三是不准浓妆艳抹、奇装异服进入学校和课堂。
四是不准旷工、旷课、迟到、早退、擅自调课及无准备、无教案上课。
五是不准把个人的不良情绪带进课堂。
六是不准在教室接打电话和收发短信。
七是不准由学生家长、学生干部代批代改作业和代写学生操行评语。
八是不准以分数和名次对学生进行排队,并以此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九是不准漠视学生中出现的学习、生活、心理、情感等问题。
十是不准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和迎来送往活动。
二、师德师风考核的运用
1、把师德师风建设纳入《漯河食品职业学院教师年度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2、把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奖、评先、职称晋升、职务晋升的重要内容。
三、奖惩
1、年度考核中师德师风满分的给予表扬和奖励。
2、出现教学事故变相体罚学生,一经发现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影响予以辞退。
 
2016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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