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各院部、相关处室: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的意见》精神,强化高校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增强大学生职业规划意识,指导其通过学习实践提升综合素质和能力,及早做好就业准备,以择业新观念打开就业新天地,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教学函〔2025〕2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举办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二、大赛目标
努力将大赛打造成强化生涯教育的大课堂、促进人才供需对接的大平台、服务毕业生就业的大市场。通过举办大赛,更好实现以赛促学,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成才观和择业就业观,科学合理规划学业与职业发展,提升就业竞争力;以赛促教,促进高校强化生涯教育,做实做细就业指导服务;以赛促就,广泛发动行业企业和高校共同参与,推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三、组织机构
(一)大赛由教务处和就业指导中心共同主办,各院部承办。
(二)成立职业规划校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詹跃勇
副 组 长:杨富营 于伟华
小 组 成 员:崔胜文 周婧琦 唐艳红 杨旭辉 王 黎
曹 源 杨 霞 李 参 陈红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于伟华兼任。
四、大赛内容
(一)主体赛事。包括面向学生的成长赛道、就业赛道和面向教师的课程教学赛道。其中,成长赛道设高教组和职教组,就业赛道设高教本科生组和职教组;课程教学赛道设高教组和职教组。
1.成长赛道。主要面向本、专科非毕业年级学生,考察其树立生涯发展理念并合理设置职业目标、围绕实现目标持续行动并不断调整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体现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念。参赛学生可获得实习机会。(详见附件1)
2.就业赛道。面向本、专科高年级计划求职学生(不含已通过推免等确定升学的毕业年级学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个人综合素质、专业能力与目标职业的契合度,个人发展路径与就业市场需求的适应度。参赛学生可获得岗位录用意向。(详见附件2)
五、大赛赛制
(一)初赛。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所有学生参加初赛。各二级学院参照大赛成长、就业赛道方案,自主确定参赛名额、分组设置、比赛环节、评审方式和奖项设置等。选拔出的优秀选手按序排列,推荐参加校赛。
(二)校赛。校赛由学校教务处、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教务处、就业指导中心将综合考虑各二级学院组织情况、参赛人数(必须在教育部职规赛平台提交参赛材料)等因素,安排校级比赛,选拔出优秀学生,代表学校参加省赛。
(三)奖项设置。校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及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等奖项(一等奖名额占参赛总人数的15%,二等奖名额占参赛总人数的20%,三等奖名额占参赛总人数的35%)。
六、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2025年11月—2026年1月)。参赛选手通过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简称大赛平台,网址:zgs.chsi.com.cn)报名。大赛平台登录页面可下载操作手册。大赛平台开放时间为2025年11月03日,报名截止时间由各地各高校根据省赛安排决定,不晚于2026年1月31日。
(二)初赛(2025年11月03日—12月25日)。初赛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12月26日之前将推荐名单报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三)校赛(2026年1月5日—9日)。校赛期间,大赛平台开放成长赛道生涯闯关功能、就业赛道职业适配度测评功能,参赛选手可根据需要选择使用。
七、参赛要求
(一)参赛选手须为我校在校本科、高职学生。每名选手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
(二)参赛选手应按要求在大赛平台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材料应坚持真实性原则,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否则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及所获奖项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各二级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本院赛事组织、协调和实施,并将工作小组及联络人名单于2025年11月10日前报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人:王景:15139519021。邮箱:3079553135@qq.com。
附件:1、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成长赛道方案
2、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就业赛道方案
2025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