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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食品职业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11浏览量:
为了认真落实升本工作计划、心理健康授课计划的实施要求,特发如下通知:
1、各班每学期第一次心理教育授课必须书写横幅。横幅要求:明确授课主题。
2、二次以上心理健康教育可以以黑板版面书写授课主题。
3、各班须在课前联系好摄影人员,保证摄影人员及时到场录像照相;摄影人员保证完成录制、照相。
4、课后一周各班必须将照片及照片说明递交二楼205办公室;录像人员必须将资料保存好并提交学生处陈俊老师。
5、心理健康教师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管理、存档工作。
6、各班如发生违反上述规定,重复工作一次——补录。同时,处以行政或经济处罚。
7、各班辅导员按时间规定填制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具体表格以及表格递交工作。
8、各班辅导员严肃认真对待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工作,以落实升本任务。
9、以上未说明的依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的指导、管理为准。
备注
陈俊老师电话:18790933191
205室高桂花老师电话:13507653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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