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实习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1 20:32 浏览量:
各系部、院直各单位:
       在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我院广大学生响应党和国家号召,积极参加工学结合和顶岗实习,与企业职工同生活、同劳动,培养了广大学生的岗位意识和职业素质,取得了丰硕的实习成果。为了弘扬刻苦锻炼和积极进取的学习精神,树立榜样激励全体同学,学院决定对本学期在教学实习岗位表现突出的优秀实习生进行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
       在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参加教学实习的2013级学生(不含假期勤工俭学的学生)。
二、评选条件
       1、服从实习安排,实习态度端正,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带队老师安排,无违纪现象。
       2、尊重带队老师和实习指导老师,团结同学和同事。尊重实习岗位领导,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和实习纪律。
       3、有较好团队精神,能较好地处理实习中各种人际交往关系。实习期间获得实习单位表彰和表扬、工作岗位获得提升的学生优先推荐。
       4、在实习期间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优秀实习生评定资格:
       (1)违反学校纪律或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实习期间受到行政处分者。
       (2)无辜脱岗或私自离职者。
       (3)实习期间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者。
三、优秀实习生评选比例
       各系按实习学生人数的10%比例评选。
四、优秀实习生的评选办法与程序
       1、各系根据学院有关教学实习工作的相关规定成立教学实习工作评定小组,专门负责本系教学实习的评定工作。评定小组应包含实习岗位的带队教师。
       2、由各评定小组组织本系实习生根据评比条件写出个人书面申请。个人申请材料不低于1500字,要突出主要事迹和成就,具有鲜明特色。假大空式的材料不予参评。
       3、各评定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及要求组织评选。入选的实习生应填写《漯河食品职业学院优秀实习生登记表》(附件1),各系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签署意见,加盖系部公章后交学生处审核后予以表彰。
       4、各评定小组在2015年4月20日前将《漯河食品职业学院优秀实习生登记表》、个人申请材料(纸质和电子稿各一份)和本系优秀实习生名单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稿各一份)交学生处赵琼老师。并将2013级高职生实习鉴定表交学籍管理科。
 
附1: 《漯河食品职业学院优秀实习生登记表》
附2: 《漯河食品职业学院优秀实习生汇总表》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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