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食品职业学院关于评选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4 09:19 浏览量:
各系部、班级: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12号)精神,根据《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教学〔2009〕243号),结合当前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我院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院2017年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各系部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由系部负责,学生处审核,严格按照评选比例评选。评选比例为本年度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2.5%;毕业生总人数不足20人的系部可评选一人;“3+2”毕业生由其大专毕业学院评选。同时,为鼓励大学生积极创业,各系部评选推荐的优秀应届毕业生中,创业大学生所占比例不得低于最终评选人数的10%。
三、有关要求
       1.各系部要组织推荐对象认真填写《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1,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做到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
       2.各系部要根据本系部本年毕业生总人数及按比例推荐人数(取小数点前整数)认真填写《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须加盖系部公章,表式见附件2),表格中所有项目数据应准确无误。
       3.毕业生生源信息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毕业生不列入评选对象。各学校(单位)要按照《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Visual Foxpro)数据库结构》(见附件3)的要求,认真整理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数据库,数据库中所有数据项应准确无误。如出现错报、漏报等问题,不再补办证书。
       4.各系部要按照要求准时报送。所需表格可在学院官网上下载,各系部可按照要求格式和标准自行印制。2017年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于2017年4月5日结束,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5.各系部在报送优秀应届毕业生时,同时报送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电子版)、照片一张(不低于3.5MB),后期在学院官网、微信等渠道予以宣传,典型事迹材料要求真实可靠,写作规范,。
联 系 人:陈俊
联系电话:0395-3265010
电子邮箱: lhspxsc@163.com
联系地址:漯河食品职业学院北校区西办公楼2楼207室。
 
 
附件:1.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
3.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数据库结构
 
2017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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