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 2023 年全省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 ” 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1 11:54 浏览量: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 (市)教育局,各高

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实验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省教 育系统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根据 2023 年教育部全国教育系统 “宪法宣传周”工作安排,现就开展 2023年全省教育系统 “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 年 12 月 1 日(周五) — 12 月 7 日(周四)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具体安排

各地各校要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 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 精神,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教育法律法规和未成年人保 护、爱国主义教育等相关法律知识。具体内容和活动形式可根据本地本校实际安排。

(一)持续推动实施“ 宪法卫士 ”行动计划。 各地各学校充分 利用活动契机, 加强组织部署,明确分工责任,细化落实举措,  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网络学习 和“宪法卫士”行动计划,着力提升学习活动的积极性和实效性, 力争学习教育广覆盖、见实效。各地各高校要确保本地和本学校于 12 月 8 日之前学生参与率不低于 50%。

(二)广泛开展《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传唱活动。各地各学 校要充分发挥宪法主题歌曲的教育作用,广泛开展《宪法伴我们 成长》歌曲传唱活动。12 月底前,各地各校可通过教育部全国青 少年普法网(qspfw.moe.gov.cn,以下简称“普法网”)或各类新媒体渠道上传优秀传唱作品。

(三)继续开展第十届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 ”活动。

12 月 4 日,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在各省设立分会场,组织开展全国教育系统 “宪法晨读”活动, 我省分会场设立在郑州大学。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1)9:00-9:05 升旗仪式。

(2)9:05-9:15 宪法晨读。由教育部领导领读宪法部分条款 (详见附件 1),现场学生及全体人员跟读,各地各学校通过普法网收看网络直播,同步跟读。

(3)9:15-9:20 主会场领唱《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各地学校跟唱(歌曲资料可在普法网下载)。

(4)9:20-9:45 第八届全国学生 “ 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演讲比赛优秀选手进行展演。

(5)9:45-10:00 教育部领导讲话。

请各地各学校通过普法网观看直播、参与活动,努力营造我省教育系统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各地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组织开展 “宪法宣传 周”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精  心策划组织,切实加强领导, 健全保障机制,认真部署落实。要  科学设计宪法学习宣传的内容形式坚持贴近日常实际, 充分运用 现代信息技术, 探索开展互动式体验式宪法教育, 不断增强针对 性和实效性。要推动宪法教育与学校教育教学、日常管理相结合,通过开展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形式丰富校园法治文化生活。要及时展示活动亮点和教育特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教育系统蔚然成风。

请各地各学校认真梳理 “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 及时  统计本地本学校参与 “宪法晨读”的学校数量、学生人数, 及时  总结主要做法和典型经验,将参与 “宪法晨读”活动及其他活动 开展情况, 附带活动图片、视频, 形成综合文字材料, 同时填写  本地本学校 “宪法晨读”活动统计表(附件 2),请于 12 月 14 日 前将电子版(word/wps 版和 pdf 版)报送省教育厅政法处。报送 电子邮箱liyuxin@jyt.henan.gov.cn,联系电话:0371-69691272、69691253。

  



 

2023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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