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食品职业学院 高校教师(实验人员)中级职称自主评审 委员会2021年度职称评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12-08 16:55 浏览量:

    各系部、各处室、院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进高校全面开展自主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7〕95号)文件中关于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进高校全面开展自主评审的指导思想,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人力资源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00号)要求,进一步完善教师评价机制,激励广大高校教师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遵循高校教师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建立规范的工作机制,采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教师活力、动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德为先,教书育人。以师德为先,以教学为要,以育人为本,提升师德师风要求,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突出教书育人实绩,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坚持以人为本,创新机制。把握教师成长的规律和工作特点,坚持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帽子”、唯论文、唯项目等倾向,突出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的实际贡献以及学术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推广、服务决策、科学普及等方面的贡献。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将高水平成果作为代表性成果。注重代表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突出评价成果质量、原创价值和对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

    3.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围绕高校教师职称评审重点难点及突出问题,引导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主动服务国家和地方重大战略需求,注重工作实绩,强化技术技能要求,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4.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各项工作,做到职称评审工作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确保职称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参评人员情况

    漯河食品职业学院高校教师(实验人员)中级职称自主评审委员会(后简称漯食职中级自主评审委员会)全面负责漯河食品职业学院2021年的高校教师(实验人员)中级职称评审相关工作。经过资格审核,2021年共接收参评人员中级14人,评审专业包括:食品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思政、电子科学与技术、艺术设计、交通运输、机械工程、体育学、音乐。其中,漯河市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内5人,未纳入编制9人仍按照民办学校教师身份参评,不受比例和名额限制。

    四、评委会筹备情况

    漯食职中级自主评审委员会2021年度评审工作拟定于2021年12月22日在漯河食品职业学院南校区图书馆综合楼举行,现会议已筹备完毕。

    五、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

    根据评审标准和岗位条件,个人自主申报,填写评审简表,整理并提交材料。

    (二)学校推荐

    学校根据不同岗位要求,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操守、教学科研水平、工作实绩、履职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审核把关,提出推荐意见。

    (三)学校推荐环节公示

    将学校评审计划、申报人员业绩材料和推荐情况在全校范围公开展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评审委员会评审

    评审工作由漯食职中级自主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包括答辩、专业组评议、评审会议等环节。

    1. 专业组评议

    漯食职中级自主评审委员会将委员分成四个专业组,专业组负责审查申报人的评审材料并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票数超过半数(含),可推荐到漯食职中级自主评审委员会。

    漯食职中级自主评审委员会暂无需要讲课答辩人员。

    2.组织评审

    专业组组长向评审会议汇报同行评议情况,介绍申报人基本情况,宣读答辩、专业组评语及表决结果,漯食职中级自主评审委员会在听取专业组意见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凡赞成票达到与会评委三分之二(含)以上的为评审通过。

    评审具体规则参见《漯河食品职业学院关于职称评审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2021-2023)》(漯食职院〔2021〕161号)文件。

    评审工作要向长期在教学、科研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倾斜,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五)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学校聘任

    评审通过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与评审通过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颁发聘书,聘期内按所聘岗位确定相应工资等待遇。

    六、加强监督管理

    (一)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的宏观管理、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二)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合法权益。

    (三)监督组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受理和查处举报投诉,保证评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四)专家小组和师德评价代表会要积极接受全校教职员工的监督,积极配合监督组工作,对受理的举报投诉做到全部核实,不留死角。

    (五)申报人员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严禁直接或委脱他人拉拢或贿赂评审组织成员,严禁以各种方式干扰评审组织成员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如发现上述行为者,取消其当年参评资格。

    (六)如发现有关人员在职称评审工作中出现重大违纪违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七、疫情防控措施

    为保证此次评审工作安全进行,要求参与本次中级评审工作的评审专家、参评老师以及所有工作人员填写《疫情防控承诺书》,现场配合体温测试并出示健康码、行程码。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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