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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食品职业学院 在线课程教学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2-04-14 09:33 浏览量:

漯河食品职业学院

在线课程教学管理办法(试行)

 

为维护线上教学秩序,规范线上教学活动,保证线上教学效果,全面提升线上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以及省教育厅、市疫情防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各系部应组织教师和学生按照本学期课程表进行线上上课。未接到上级有关部门通知及教务处允许线下上课通知前,严禁进行线下上课。

二、加强线上课程的课堂管理。强化任课教师线上教学课前、课中、课后全过程管理,注重线上课堂的教学质量与效果。及时掌握线上教学过程中师生反馈的意见和建议,确保线上教学质量。

三、加强对线上课程学生学习管理。学生要根据课程表的时间安排提前进入课程的教学平台或教学群进行签到,做好上课准备,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认真完成在线学习任务。

四、进一步强化网络安全防范。强化网络安全法治教育,增强网络舆情安全防范意识。对因开展线上教学而建立的微信群、QQ群、钉钉群等在线群组,任课教师负有管理责任,要严格实行身份验证和实名入群制度,严格核实所有成员身份,杜绝陌生人随意入群现象。

五、教务处、各系部对线上教学全过程进行督导评估及信息反馈。任课教师要保留上网课凭证,包括体育课在内的所有课程。以系部为单位,把当日线上课程的上课情况统计表及佐证截图、影像等汇总发送教务处刘黎明老师。教务处凭截图、影像等佐证统计课时。如查到没有上课或者找理由不上课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以旷课处理。同时对造成教学事故的任课教师,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