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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食品职业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发布日期:2022-04-12 19:33 浏览量:

漯河食品职业学院心理健康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会全称:漯河食品职业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简称:”心协“。
第二条  协会性质:协会是院党委和团委支持下,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直接领导下,由大学生自己管理的服务性学生群众组织。
第三条  协会宗旨:协同广大同学,共同学习宣传研究发展心理学知识,提高心理素质,挖掘心理潜能,引导大学生在生活中坦然面对挫折和失败。
第二章组织机构职能部门设置
第四条   理事会。理事会的职能负责召集理事会会议,监督会长、各部部长工作,审核会长部长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工作计划的。
第五条    秘书处:秘书处负责协会考勤、会议记录、协会会员档案管理和资料的整理,协助领导开展日常工作。
第六条   活动组:活动组负责协会举办心理健康讲座、游戏等活动计划、安排及执行。
第七条 学术组:学术组负责学术讲座的内容,组织大学生心理互动和交流,协助心理健康测试工作,邀请校外专家讲座授课,协助电话心理咨询工作,协助心理咨询室值班接待工作。
第八条 宣传组:负责协会的宣传工作,宣传协会宗旨、意义、协会计划等,利用宣传横幅、板报宣传、传单宣传心理健康教育内容。配合协会的一切活动的宣传策划和组织工作。
第九条 网络部:负责建立心理健康知识宣传、网络咨询,并负责网络的日常维修维护工作,电脑维护、维护管理心理健康网站等工作。
第十条  文艺组:文艺组负责以娱乐形式宣传心理健康知识,以娱乐身心,陶冶情操为宗旨,负责文艺活动的设计、策划工作,并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文艺工作的开展与提高。
第三章 心协干部的设置与选举
第十一条  心协会长一名,副会长三名;理事一名,副理事三名,秘书处处长一名,副处长三名,活动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五名,学术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九名,宣传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五名,网络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五名,文艺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五名名。
第十二条  干部任期二年,二年一换届,一年一纳新。
第四章 会员入会条件
第十三条协会的会员按性质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团体会员是指以寝室、班、系等团体形式加入协会,并以个人身份参加协会活动的会员。
第十四条会员申请入会的条件:
1、积极拥护协会章程。
2、遵守有关条款.
3、有加入协会的意愿。
第五章 会员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会员享有的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参加协会活动;
3、优先获得协会服务;
4、有权审议协会工作计划
5、有权对协会工作提出建议和要求;
6、有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讲座以及团体活动的权利;
7、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会员享有的义务
1、保护协会的合法权利和形象;
2、按时参加会员会议;
3、积极参加协会的活动;
4、认真执行协会决定;
5、完成协会交给的任务。
第六章协会的基本任务
第十一条 协会的主要任务是协助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知识教育活动,并在其指导下,组织开展以大学生心理健康为主题的教育宣传工作,发挥同学朋辈互助自助正能量作用,关心同学善待自己,为提高全员心理素质,为营造校园良好的心理健康氛围做出贡献
第七章 协会工作范围
第十二条组织参加学习心理学知识,定期参加心理辅导;
第十二条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指导下,接待大学生日常心理咨询申请;
第十三条计划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讲座时间,安排联系地点,承担讲座拍照工作。
第十四条 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指导下,接待电话来访;
附则
第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心理健康协会。
 

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我院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力度,为避免危机事件发生、有效的避免因危机事件发生造成负面影响,为了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成长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心理危机干预的首要任务就是积极预防在学校管理范围内重大付性事件的发生。在尽可能早的时间内预警可能出现的冲突性事件并能给予及时的疏导,要能对学校管理范围内的有心理危机倾向的高危人群进行必要的监控和疏导。
第三条 以人为本为宗旨。大学生在正常的成长和发展过程中,因为环境的变化遇上困难或阻滞而导致一些异常的反应,对于大学生潜在的问题做到到早预防、早干预。由情绪、认知、行为、人际交往、甚至生理上的问题重大生活事件,发生心理失衡。干预组织对产生心理失衡状态的大学生 或大学生人群以及与他们密切相关的人群提供及时的、专业的心理援助。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院接受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高职学生、大专生。
 
第二章干预机制
第五条  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院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院长担任,付组长由学生处处长担任,组员由各系系主任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人员担任。
第六条   寝室班、系、院三级管理机制,以首任负责 责任制。
第七条   学校全体教职工具有权利和义务关怀支持该项工作,大学生干部积极协助我院领导小组抓好心理危机与干预工作。
第八条    现场干预以首任责任负责制,采取一稳住,二报告原则。稳住就是稳住事态不向负面发展;报告就是在稳住局势的前提下,电话、书面向上报告。如果问题已经解决,书面报告心理健康中心。
第九条    采取来访干预。针对有冲突性行为爆发倾向的求助人或人群采取主动心理干预。
第十条    重视事后干预,跟踪当事人,在重大事件发生后,对当事人或人群、相关人或人群的补救性心理干预。                  
 
第三章危机干预概念
第十一条   心理危机干预就是指运用心理学、心理咨询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等方面的理论与技术对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个人或人群进行有目的、有计划、全方位的心理指导、心理辅导或心理咨询,以帮助平衡其已严重失衡的心理状态,调节其冲突性的行为,降低、减轻或消除可能出现的对人和社会的危害。
 
第四章  关注干预对象
第十二条  存在危机状态倾向和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是关注和干预的对象。干预对象一般在情绪、言语、行为、躯体等方面有较为明显的改变。
第十三条  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予以关注:
1、情绪低落,不与同学交往、不与家人交往的。
2、发短信或者口出自杀言语或者有自杀意念的。
3、身体发病、家人家庭变故,人际关系发生强烈冲突的。
4、经历或者遭受重大遭遇的。
5、亲友或者家人有自杀倾向的
6、长期有睡眠障碍的。
7、有明显的人格障碍的。
8、有明显的暴力攻击行为,对其他人可能造成危害。
9、有明显的精神障碍的。

第五章   实时预警
第十四条   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意识,做好心理危机防御工作。采取心理健康讲座形式填补、跟上大学生心理成长的需要。
第十五条   关注大学生言、行,有效的发现大学生异常,做到早发现,早预防。

第十六条  坚持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制度,对每年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对普查出应当继续筛查或者必须关注的学生,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学生,做进一步关注,与学院一起做好危机预防和心理疏导工作。
第十七条  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情况汇报制度。辅导员、班主任及时了解掌握本班学生心理状况,对班里心理状况每周向领导口头汇报一次,发现学生有心理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领导报告,并填写《疑似严重心理问题学生情况登记表》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第十八条    强化心理健康汇报制度,各班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寝室,通过班心理委员,了解本班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如发现学生心理问题向严重方向发展或者新发现学生出现严重心理问题,及时电话形式上报,并在24小时内书面向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上报。
第十九条    实行首任责任人制度制度。
第二十条    心理咨询教师在工作中发现学生心理危机,应当将相关信息书面汇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第二十一条  建立心理危机学生资料录入制度,根据各方以及辅导员班主任的报告,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需要干预的学生信息录入其中,强化管理。
   
第六章危机干预实施
 
第二十二条  对心理危机录入的和突发心理危机的学生,学院根据危机程度,采取救助措施或者转诊。
第二十三条  建立良好的校园环境。广泛开展学院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推进同学团结力度,营造同学间良好人际关系。全体教师尤其是辅导员经常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与学生交流,真诚、真正的与学生做朋友。
第二十四条  建立学校救助体系,对心理危机及时采取救助行动。辅导员深入了解本班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对症状表现较轻,危害程度低的在辅导员的陪同下到心理咨询室接受心理辅导。对症状表现较重,危害程度较高,辅导员应当及时通知家人陪同送往医院,或者转诊进行治疗。
 
第七章后期跟踪
第二十五条   设立心理辅导体系,做好心理危机学生的后续服务。因心理危机而休学的学生复学时,应向学校提供专业医疗机构认证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
第二十六条  因有自杀意念或自杀未遂休学而复学的学生,应当给予特别关注,防止该生心理状况的再次恶化。
第二十七条  学校对复学的学生,学校应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帮助该生建立良好的学院支持环境,引导其他同学避免与其发生激烈冲突。辅导员在其复学后的第一学期中每周填写《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跟踪反馈表》报送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第二十八条  根据班系提供的情况,危机干预工作组教师以预约咨询或随访咨询的形式,对其学生的心理健康情况进行跟踪测评评估,评估结果及时反馈给学生所在的班系。
 
第二十九条  对心理危机的学生放任不管、任其发展,知情不报、隐瞒不报的以及拒不执行处理方案的,造成失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追究。
第三十条     参与处理危机事件的工作人员,对事件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以及有关信息,严格保密。否则,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任追究。
 
第十章工作原则
第三十一条  迅速确定要干预的问题,强调以问题为主,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十二条  必须有其家人或朋友参加危机干预。
第三十三条  鼓励自信,不要让当事人产生依赖心。
第三十四条  把心理危机作为心理问题处理,而不要作为疾病进行处理。
第三十五条   干预的目标是保护人。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即日起生效。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学生处。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管理制度

宗旨:漯河食品职业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关心大学生的心理健康,关注大学生的在精神成长完善,引导大学生善待自己,善待他人,学会学习,增强社会适应能力。 
工作范围
负责漯河食品职业学院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和心理咨询工作。
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工作内容
1、培养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自我意识。
2、强化心理健康教育,提高社会适应 能力、        
3、建立合理认知。
4 人际交往的心理调适。
5、就业心理 和择业心理调适。
6、恋爱心理和性心理调适。
7、趋避冲突心理调适。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规章制度

1、心理咨询教师认真履行职责,真诚、任劳任怨、尽心尽责的为来访者服务。
2、食品职业学院学生免收费用,任何人不得对来访者收取任何费用。
3、咨询教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言语不得伤害来访者情感、尊严。
4、应当用正确人生观疏导、引导学生,但是,注意不要用自己的人生观评判学生。
5、主动、及时参与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
6、做好心理健康档案管理工作。
7、认真负责咨询热线工作,电话咨询人员做到电话来访有记录。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全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和工作计划的实施。
2、指导考核学院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3、宣传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组织参加各类的心理健康教育的学术活动。
4、负责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以及  职 兼职的培训工作。
5、负责电话心理健康热线、网络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6、开展以5·25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感恩教育宣传月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7、做坚持保密原则,非咨询关系不可以翻阅档案资料。非学术研究需要引用咨询案例,应当做到保护到当事人的隐私、信息资料等。
8、指导协助心理健康学会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9、负责新生的心理健康普查及回访工作。
10、开展多种多样心理咨询活动。
11、 积极开展个体和团体心理健康辅导。
12、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

1、“尊重、理解、真诚、保密、助人自助”的辅导原则
2、校外来访者的按 规定交纳一定咨询费用。
3、心理咨询教师应当按约定的咨询时间到岗,不得迟到。
4、每次咨询工作 时间按50分钟掌握。
5、心理咨询或辅导采取一对一的方式,没有经来访者允许, 不允许第三人在场。
6、运用心理咨询技巧,力求咨询实效。
7、咨询教师之间加强合作,遇到不匹配的来访者及时转介。
8、定期个案分析和研讨,定期参加国家、省、市培训,接受业务指导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9、热情接待来访者。不得拒绝任何来访者。  

心理咨询室工作职责

1、热情接待来访者,真诚的为来访者服务。
2、认真完成电话咨询工作,按计划的工作时间,定时为电话来访者服务。
3、按约定时间,接待来访者的心理咨询(辅导)。
4、合理、科学的与来访者商定咨询计划。
5、遵守保密原则。
6、咨询过程不允许做记录,每次咨询结束及时填写好咨询记录、归档。
7、遵守约定时间,不迟到。如果有会议与咨询时间冲突,应视来访者的情况决定是否改动咨询时间。
8、保持咨询室卫生安静、整洁、舒适。

心理咨询(疏导)工作内容

 
1、发展咨询
咨询对象是无明显的心理冲突, 适宜环境的学生。咨询的目的是更好的认识自己,发展自我浅能,提高自身学习、生活质量,使自身更好地发展,促进自身健康成长。
2、适应咨询咨询的对象是心理基本健康,但在学习、生活中存在某种烦恼、心理冲突、心理困惑、疑惑。咨询的目的求助诠释、解析或者解决其困扰,减轻、释放压力,改善、提高其社会适应能力。
3、障碍咨询 咨询的对象是有心理困惑的来访者,由于其心理问题,影响学习生活质量。咨询的目的是通过系统的心理疏导、心理咨询使其领悟,自我成长, 克服障碍、缓解症状,恢复心理健康。    

来访者须知

1、本院大学生来访不收任何费用。
2、来访自愿。
3、遵守约定时间。如果有事,事先请假改约。
4、心理咨询教师遵守保密原则。
5、心理咨询(或心理辅导)采取一对一形式,非经你本人同意,不准任何人在场。
6、在教学或者论文中引用案例,应当做到不显示案例的当事人是谁。
7、如果咨询者发生人身伤害事件,咨询教师不承担法律责任。
8、心理咨询理念是助人自助的。

心理测试程序

1、说明测试目的是了解新生心理健康状况。
2、分发测试卷。
3、在黑板上书写试题“共90题”,避免因被测试者忽视而引起漏题。
4、负责测试教师认真宣读指导语,不得解释题意。
5、宣布答题开始。
6、时间掌握二十五分钟左右,时间到收卷。
7、专业教师评分。
8、发现分值较高、需要筛查阳性的,记录名字及其基本信息,录入心理健康档案。
9、做出分析报告。

电话咨询注意事项

1、开始:时间掌握在2分钟左右。语言要求:自我介绍,引领话题。了解基信息:姓名、年龄,性别。常用语:您好!这里是某热线,我是某,可以帮助你吗,您不妨把你遇到的麻烦或者不安说出来,我们一起面对……
2、倾听。时间掌握在35分钟以内。语言要求:积极关注当事人耐心倾听,适时提问和引导,使当事人的情绪情感得以宣泄和疏导,认知得以澄清或者疏理,促进自我领悟。常用语:哦......是吗......我体会到i的你的情绪.....我在倾听.....
3、解析梳理。时间掌握6分钟以内。语言要求:在倾听的基础上对当事人的倾诉予以适当概括,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所在,或者形成的大致原因,加深对自己烦恼的理解或者领悟。常用语:你刚才提到......你可以说具体一些吗.......是的.....好的,我们梳理一下你讲述的内容,我来概括一下你讲内容....等。
4、处理。时间掌握在6分钟以内。语言要求:依据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给当事人点建议。当然,不可以带当事人决定。应当帮助人成长.常用语:你可以尝试....求助咨询室...。
5、结束。时间掌握在3分钟以。语言要求采取委婉方式话题引为结束。常用语:对不起,时间差不多了。很高兴我们聊的这么久,欢迎你再次拨打我们热线.....表示可以再次来电或者约下次时间或者参加其他形式心理帮助,或者转入心理门诊或者等面对面心理咨询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