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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食品职业学院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 规范课堂教学秩序》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6 09:03 浏览量:

各系部、相关处室:

学院一贯重视教风学风建设,但近期检查发现,部分课程存在教师上课迟到、学生出勤率低、课堂秩序混乱等现象,为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规范课堂教学秩序,提高教学内涵建设水平,现将有关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任课教师的要求

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秩序的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要切实担负起整顿课堂纪律的责任,严格执行任课教师上课十必须十不准


1.教师必须按课表上课,不准擅自调课;

2.教师必须按时上课,不准迟到、早退、中途脱岗;

3.教师必须携带教案上课,不准无教案授课;

4.教师必须将手机关闭(调至静音),不准接听、拨打、查看手机;

5.教师必须站立授课,不准坐着授课;

6.教师必须履行点名程序,不准不点名就授课;

7.教师必须维护课堂纪律,不准对学生违纪视而不见;

8.教师必须使用普通话授课,不准使用方言口语讲课;

9.教师必须仪表庄重大方,不准衣冠不整进课堂;

10.教师必须按规定内容授课,不准散布消极、庸俗、不健康的言论。

二、对学生的要求

学生的首要任务就是学习,以积极学习者为荣,勇于探索,主动探索,努力掌握当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生做到上课十必须 十不准

1.学生必须按时到指定地点上课,不准迟到、早退、无故旷课。

2.学生必须携带课本、笔记上课,不准空手听课。

3.学生必须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不准接听、拨打、查看手机。

4.学生必须保持教学场所卫生整洁,不准在教室吸烟、吃食物、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5.学生必须尊重教师、遵守课堂礼仪,不准侮辱、顶撞老师。

6.学生必须仪表庄重大方,不准衣冠不整进课堂。

7.学生必须遵守课堂纪律,不准交头接耳、高声喧哗。

8.学生必须爱护公共财物,不准乱涂乱划。

9.学生必须严格按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教学设备,不准随意拆卸、损坏。

10.学生必须使用普通话进行教学互动,不准使用方言口语。

三、对教学单位的要求

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教学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了解本单位课堂教学纪律情况,对违反课堂教学纪律的教师和学生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把加强教风学风建设作为日常工作大事,常抓不懈,做到领导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监控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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