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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7-03-25 10:14 浏览量:
        为了促进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提高全体教师的教育科研水平和研究的实效性,以加快学校发展的步伐,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特制订教学科研工作管理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一)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提高教学科研工作的实效性,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教务处、科技处处长为副组长,每学年选择确定的校教学科研工作积极分子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鉴定和推广工作。
(二)主要职责:
1.认真制订和实施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计划。
2.收集国内外教学科研、教学管理工作的情报,为学校决策提供信息和依据,为教师提供必要的的教学科研资料,使他们及时了解科研动态,为提高科研水平打下良好的基础。
3.积极开展教育科研和教改研究,成立对教育教学有较大现实意义的课题组,组织各教研组、课题组认真开展教学科研活动。
4.收集教学科研成果并归入档案。为教师外出学习、考核、职称评定、推荐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高级教师等提供准确翔实的事实材料,为学校对教师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提供依据。
5.组织教师学习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研究方法,交流教育教学经验。
6.引导教师努力探索现代化教育教学模式,按照规律进行教学,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改革效率。
二、组织管理
1 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由科技处统一管理。
2 教师可以以课题组或个人形式申报课题。
3 校级课题由学校科技处审核立项,市级或市级以上课题由学校科技处审核,经校长批准后向上级教学科研部门推荐。
4 立项的课题必须及时建立课题档案,档案资料包括:课题申请表、课题方案、学期研究活动计划、理论学习资料、课题研究活动情况记载、研究课教案、阶段性总结、经验论文或研究报告、获奖证书等。
5 课题组成员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要努力体现课题精神,每学期课题组至少上一节公开研究课。
6 课题组要注重经验总结,课题组成员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经验论文,课题组每学期进行一次书面工作总结。
7 课题组成员变动,由本人提出申请,课题组长同意,校级课题报科技处批准,市级以上课题经科技处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8 科技处按学期对课题组及成员进行考核,不能正常开展研究的,终止该课题研究,不能履行课题研究义务的成员,不得享受课题研究成果及相关待遇。
9 课题结题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校级课题由学校教育科研工作领导小组对课题进行鉴定。市级以上课题,由上级教学科研部门鉴定。结题的课题组由学校按规定发放相应奖励。
三、过程管理
       以课题的形式进行教育科研活动是教育科研的主要形式。因此必须做好课题的过程管理。
1.选题:
(1)选题必须有价值;
(2)选题必须有科学的现实性;
(3)选题必须具体明确;
(4)选题要新颖且有独创性;
(5)选题要有可行性;
2.申报:每项课题的承担者首先要向科技处申报所研究的课题,然后由科技处对各项课题进行审批、认定。
3.审批:科技处根据上交的课题,逐一审批,避免课题的大而空、重复性、无创新、难完成等问题。
4.对已确定下来的国家、省、市和校级课题,课题承担人要写出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内容有:
(1)课题名称。
(2)本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
(3)研究的目标和主要内容。
(4)本课题国内、外研究 现状,预计有哪些突破。
(5)完成本课题条件分析:包括人员结构、资料准备和科研手段等。
(6)课题研究计划(计划要具体,能操作,有日程安排)以及审批部门要求填写的其它内容。
5.检查:各课题组要及时收集与本课题相关的材料,召开课题组成员会议,依据论证报告定期上交阶段性总结,科技处负责检查督促工作。
6.鉴定:课题工作完成后,学校组织鉴定。
四、成果管理
        课题成果管理包括成果回收、成果鉴定与成果推广三大方面。
1、成果回收
及时收集教师的科研成果;及时装订教师的论文集;学校专刊中专设教育科研成果栏目。
2、成果鉴定
对于学校的重点课题注意成果回收与推广的同时,加大投入,确保实验课题的顺利进行;对于学校的重点课题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阶段性分析,邀请顾问组成员参与研究,讨论决定下一步工作;对于学校重点课题结题,及时做好总结工作,并邀请有关部门人员进行鉴定。
3、成果推广
成果印发给各教师参考;推荐上级刊物发表;纳入学校就科研总成果,丰富学校的办学思想。
五  附则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办法由科技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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