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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食品职业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规范
发布日期:2021-11-18 17:01 浏览量:

漯河食品职业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规范

为加强和改进学院教学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管理,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完善教 学质量保证体系,充分发挥专家、教授组成的教学指导委员会在教学管理中的作用,制定本工作规范

第一章  

第一条  漯河食品职业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对学院教学工作进行研究、咨询、 指导和审议的机构,由学院骋请有关专家组成。

第二条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方针:贯彻党和国家的教学方针以及学院 的办学宗旨,对全的教学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推进学院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

第二章  

第三条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一人,秘书长人及委员若干人。

第四条  系部可成立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专业群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由学院教学经验丰富、热心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作风正派、具有奉献精神和探究意识的教师及教学管理专家担任,具体人选经系部推荐,教务处报学院确定。

第五条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应主动把握国内外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趋向,了解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和事业发展的信息、动态,积极参与本委员会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第六条  为提高工作效率,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应定期对自身工作以委员履行 职责情况进行总结、评议。

第七条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四年。

第八条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可召开;审 议的事项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九条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一)对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的总体思路、发展规划提供咨询;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等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学院教学方面的改革方案;对学院重大教学、教改事项进行咨询; 学院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专题研讨,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对学院的专业设置、课程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实习基地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等项目进行论证和审议。

(四)对学院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管理制度等重要教学文件进行审定。

(五)研究并参与教学质量评估、优秀教学成果、教学优秀奖等评审工作。

(六)对学院规划出版的教材、申报评奖的教材进行评估和审核。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条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学期召开一次;视工作需要,可召 开临时全体会议。

第十一条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按照学院批准的工作计划、经费数额组织活动。

第十二条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均应遵守保密和回避制度,应保密的内容 一律不得外传。

第五章  

第十三条  工作规范自发文之日起开始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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