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师范类毕业生的界定标准
发布日期:2017-03-20 14:10 浏览量:
      申请各类教师资格,能否按师范生政策执行,只能由申请者应具备的合格学历性质来决定。学历是否师范教育类专业,由本人提供相关材料证明。
       1、全日制普招类学历是否是师范教育类专业,通常有以下几种材料可以证明:
      (1)师范院校毕业,学历证书上明确显示所学专业为“** 教育”的,原则上可以按师范生政策对待。
      (2)师范院校或综合性大学毕业,从毕业证书无法界定是 否为师范类的,需提供当年招生录取审批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下同)和学籍表,招生录取审批表明确显示为师范类,学籍表(成 绩册)上显示有“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材教法”、“教育实习”,且均为必修或考试的,方能以师范生政策对待。
      (3)通过普通高招对口升学考试,由非师范专业专科升入 师范专业本科连续的毕业生,需提供当年本科招生录取审批表和学籍表,经确认为师范类专业的,方能以师范生政策对待;通过普通高招对口升学考试,由师范专业专科升入非师范专业本科连 续的毕业生,在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种类教师资格时可按师范生对待,在申请“高级中学”及以上种类教师资格时不能按师 范生政策对待。
       2、全日制普招师范教育类人员,申请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不参加教育理论考试,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3、自考类师范专业主要指面向教育系统的“卫星电视师范 自学考试”和“高等师范自学考试”,不参加全省统一的教育理论考试,但必须参加相应的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其他自考类专业, 均需参加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和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4、成招类(含函授、脱产)毕业生,需提供学籍表和招生录取审批表,确认为师范类专业的,不参加全省统一的教育理论考试,但必须参加相应的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5、硕士研究生学历分以下情况:
      (1)以中学教师为招生对象的“教育硕士”毕业,可按师范生政策对待。(注意:“教育学硕士”有区别,“教育学硕士” 是面向社会招生,而且有很多专业都可以授予“教育学硕士”, 而“教育硕士”只面向中学教师招生)
      (2)其他教育类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上显示的所学专业, 明显为教育学原理方向的(如:教育学、**课程教学论等),交验材料时提供研究生修学阶段的学籍表(一般应有教育学、心理学课程),不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但必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3)上述两种情况以外的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均不按师范生政策对待。
        6、军事院校地方师资班毕业生,需提供学籍表和当年招生录取审批表,招生录取审批表明确显示为师范类的,方能以师范 生政策对待。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必须具备幼儿园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中等师范学校、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的,均视为不合格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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