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漯河食品职业学院舆情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2-02-25 09:11 浏览量: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网络管理水平,及时掌握网络舆情,充分发挥网络互动优势,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情导向,着力营造有利于我院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网络上有关漯河食品职业学院的舆情管理。舆情信息来源包括微博、微信、抖音、快手、新闻评论、BBS、聚合新闻RSS、贴吧等。

二、组织管理

1、健全组织机构。学院宣传部(网络中心协同)具体指导、协调归口管理全院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做好网络舆情的引导和处置工作。

2、加强队伍建设。各单位至少确定一名网络信息员,具体负责各部门网络舆情的收集、反馈和回复工作。网络信息员要加强业务培训和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引导网络舆情的能力。

3、落实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舆情责任追究制,对重要舆情迟报、漏报、瞒报的,对重要舆情回复不及时、处置不力的应追究其责任。

4、建立联动机制。网络中心要加强与教学处、学生处、保卫处等部门的联系,畅通沟通渠道,形成联系顺畅、反应灵敏、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发现重大舆情时,应及时沟通,统一步调,形成舆情处置整体合力。

三、工作原则

1、统一管理,分工协作。舆情处置工作由院党委宣传部统一协调指导,同时按照分工协作、归口处置、集中应对的原则,网络中心、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处、各系部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确保信息畅通和快速处理。网络中心应该派专人重点监控所有涉及我院的网络舆情。

2、实事求是,公开透明。舆情处置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与当事人沟通要以坦诚的态度,如实反映事情真相,争取大家的理解、信任和支持。除涉密事项外,能公开的尽量公开,切实保障大家的知情权。

3、快速反应,限时反馈。对于涉及我院的网络舆情,网络中心应及时介入并核实,要求责任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向网络中心反馈回复,回复材料需由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情况特殊,无法再规定期限内处理完毕的,应于规定期限内向网络中心说明情况。

4、依法处置,严格考核。舆情处置要严格按照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的有关规定进行;要积极开展舆情引导,做到科学、依法、有效处置舆情。学校要对舆情处置工作进行考核,对各处室、系部的网络舆情处理情况进行统计考评,并与单位工作绩效挂钩。

四、处置程序

1、舆情监控与搜集。网络中心和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网络上所有涉及我院的舆情信息,及时发现有可能成为热点的问题。重点监控舆情首发网站和网民活跃程度、影响较大的网站、论坛、密切跟踪舆论动态,及时搜集舆情进展情况。对不良舆情进行监测,做好记录、梳理等工作,及时上报并与主管领导沟通,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网络舆情研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监测到的舆情信息进行分转交办,承办单位要按照快速反应、确认事实、妥善处理的原则及时对网络舆情进行分析、判断、评估、准确查找舆情信息产生的原因,认真核实舆情反映的问题,对舆情走向做出正确的判断,对舆情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研究制定应对和处理舆情的具体方案,明确舆情处置时间、程序和责任部门、责任人等要求。

3、网络舆情协调处置。网络中心和各有关部门发现重要舆情后,要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迅速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在得到相关责任部门反馈回复材料后,在宣传部的指导下网络中心以发帖、跟帖、撰写评论文章、介绍事实真相等不同形式进行回复,积极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影响、矫正视听,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回复重在讲事实、摆道理,以理服人,同时要注意用语艺术,做到态度诚恳,讲理不失礼。

4、档案留存。网络中心对网民留言、领导批示、责任部门回复函等相关文件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归档保存。

五、本制度于发布之日执行,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漯河食品职业学院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