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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前如何进行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
发布日期:2025-12-11 17:56 浏览量:

《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前应当进行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记录。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由应用人脸识别技术的个人信息处理者组织开展,可有第三方机构参与。若有第三方机构参与,需在评估报告中说明第三方机构的基本情况及参与评估的情况。

主要评估四方面内容,一是人脸信息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是否合法、正当、必要;二是对个人权益带来的影响,以及降低不利影响的措施是否有效;三是发生人脸信息泄露、篡改、丢失、毁损或者被非法获取、出售、使用的风险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四是所采取的保护措施是否合法、有效并与风险程度相适应。

来源:中国网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