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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工程系教学主要环节质量标准

发布日期:2021-01-27 14:37 浏览量:

       提高教学质量是教育的永恒主题。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系教学工作,切实提高教学质量,使我系的教学工作有标准可依,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颁发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系的定位和培养目标,特制定教学主要环节质量标准。
第一章  教学计划
第一条  教学计划是人才培养目标、基本规格、培养过程和方式的总体设计,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基本教学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教学计划具有严肃性、稳定性,一经确定、不宜随意变更。教学计划也具有动态性,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及其对人才需求的方向进行调整、改革和完善。
第二条  修订教学计划要注重分析和研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特别要关注本专业领域科学技术的发展趋势,努力使教学计划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同时,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妥善处理好社会需求与教学工作的关系,处理好社会需求的多样性、多变性与教学工作相对稳定性的关系。
第三条  修订教学计划要结合我系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专业课程设置要注意体现学生的应用性能力。
第四条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教学计划修订范围:
1、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人才需求定位发生变化,教学计划需要相应的调整、修改;
2、根据教学需要,分管教学的院长认为有必要调整、修改;
3、原教学计划中确实有需要调整、修改的必要;
4、原教学计划中实践性环节需要加强,需要调整、修改;
5、毕业实习安排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修改;
6、因师资的原因,需要调整、修改;
7、增加限选课中的选修课或任选课,需要调整、修改;
8、其他特殊情况等。
第五条  凡己列入教学计划的课程,应在开课的前一学期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如教学大纲,教材编写与预订等),凡没有课程教学大纲的,不能作为课程开出。
第六条  凡未经审查同意变动的课程,学校一律不予认可;凡未按上述规定报批而擅自更改教学计划者,均按教学事故处理。
第二章  教学大纲
第七条  课程教学大纲是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作用、性质和任务,规定的课程教学内容、教学要求、教学范围的基本纲要。教学大纲是教师组织教学和编写教材的重要依据,也是指导学生学习,考核学生学业成绩以及组织教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标准。
第八条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每一门课程均须制定符合规定的课程教学大纲。临时拟新开设的课程在开课前必须先制订出教学大纲,后编写讲义和确定教材,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课。
第九条  几个专业共有的名称相同的课程,如课时不同、学生层次不同或学生类型不同,均须分别制订相应的课程教学大纲。
第十条  课程教学大纲的文本表述要力求文字严谨,意义明确扼要,名词术语规范,避免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术语或定义;电子文档要按中文格式撰写,标题、序号、标点符号、计量单位等应当规范使用。
第十一条  课程教学大纲的体系结构要有一定的稳定性,应按规定的格式制定,不能服从于某本教材。
第十二条  理论课程教学大纲的组成部分:课程基本信息、课程内容及基本要求、实践环节及基本要求、学时分配表、课程教学的有关说明、考核方式等。
第十三条 实验教学大纲的组成部分:标题、课程实验的基本信息、实验课程的性质与任务、实验教学目的与基本要求、实验项目、实验内容、学时分配情况、实验成绩评定与考核方法、实验指导书和参考书等。
第十四条 课程教学大纲一经审定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或修订,由教研室提出申请,经系主任同意后,方可进行变更或修订,变更后的教学大纲需报教务处备案。
第三章  备课
第十五条  备课是教学的首要环节,认真备课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基础。任课教师要依据教学大纲,熟悉本课程与专业和相关学科的联系,把握学生的基础,了解先行课的教学情况和后续课的要求,处理好课程间的衔接。要根据教学大纲制定教学日历,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系主任批准,开课前报教务处备案。
第十六条  任课教师备课,应根据教学大纲要求认真钻研教材,大量阅读参考文献资料,选作必要的习题。备课时要充分考虑本课程内容的特点,教学内容要更加注重能力培养,把知识科学地传授给学生,培养学生的智能,开发学生的智力。内容要少而精,要因材施教。
第十七条  教师在授课前要完成开课的1/3讲稿。每讲授一章之后,应有小结和记载,内容包括:教学内容及体系、问题及解答、教法艺术、重难点教学法、经验与教训等。讲稿写法要规范,根据教学大纲、教材和教学对象的变化情况,要及时对讲稿进行修改、补充或重写。
第十八条 教案包括下列内容:每两学时教学的目的和要求、内容提要,对重、难点的处理方法;教学环节及时间分配;实施步骤及教学方法;课外作业、课外活动安排等。
第十九条 实行个人备课和教研室集体备课相结合的方法,教研室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教师集体备课,平行班同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和进度要相对一致。
第四章 课堂教学
第二十条  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的主要形式。严肃认真地对待每堂课,教书育人,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具体表现。
第二十一条 任课教师要严格按课程表和教学日历的安排进行教学活动。每一次课堂应按教案实施,做到讲稿完整、内容更新、概念正确、条理清楚、进度适中、突出重点、讲清难点、选例典型、论证严密、逻辑性强、语言生动、启发思维。要经常了解教学效果和对教学的意见,及时调整和改进教学方法。
第二十二条 要积极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做到直观教学和抽象思维相结合,板书要工整规范,时间分配要合理。教师要不断更新教育教学观念,积极思考和推进教学改革,废止灌注式、填鸭式,要采取讨论式、研究式,少讲多练,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
第二十三条  教师上课必须衣着整洁、仪态端庄。
第二十四条 教师要树立良好的教风,严格执教,严谨治学,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提前下课或推迟下课。教师应指导、帮助学生树立良好学风、端正学习态度、遵守学习纪律。上课期间要严格考勤,注意考核学生的到课率、听课率和教学效果。
第五章  课外辅导和作业
第二十五条  任课教师应深入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对课程的重、难点内容,教师要安排对学生的答疑,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和了解平时疑问较少的学生的学习情况。主讲教师要担任答疑任务,密切师生关系,及时掌握教学情况。
第二十六条 作业的目的是加强对学生的训练,帮助学生准确掌握原理、定律、概念,强化学生的思维能力。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布置课内外作业,要求学生课内作业课内完成,课外作业要按时交。
第二十七条 作业是考核学生成绩的依据之一,要求学生独立认真完成,教师批改作业要及时、认真、细致,对学生的作业要评定成绩,并将学生作业的完成情况及时记载在《积分册》上,作为学生平时成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不合格的作业,应要求重做。对作业中出现的问题要加以汇集并及时分析,有针对性地改进。
第二十八条 教师原则上应全批全改作业,以了解学生学习情况。
第六章  成绩考核
第二十九条 试题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试卷命题的覆盖面要广,既要考核学生对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又要考核学生综合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能力。要注意编选试题集,并逐步建立试题库。
第三十条 考试试题和评分标准要由命题小组拟定,并经过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审核。命题应题意准确,文字通顺,难易适当,要有区分度,较难和较易的题目配比适当,能区分不同水平的学生。命题之后任课教师在复习时,不能画范围,指重点,泄露试题。批阅时按照标准严格评分,克服评卷过程中的随意性。
第三十一条 根据学科性质,采取不同的考核方式。考核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严格执行平时成绩与期末考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得出学期总成绩的评分制度。学生的课程成绩可由期末考试及期中考试、技术技能考核、课堂小测验、平时作业、课程论文、阅读报告这些辅助考核成绩综合决定。
第七章  实训教学
第三十三条  实训教学文件与计划
1、有完备的实训教学大纲,并符合课程教学目标和教学对象实际情况,科学可行。
2、根据教学大纲制定实践教学计划表,演示性、验证性、设计性和综合性实验相结合,所有实训课都必须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训。
3、实训课安排合理、科学、规范,按培养方案要求100%开出实训。选用统编教材或自编的实训指导书。
第三十四条  备课与实训教学准备
1、教案齐全,内容明确,讲解要点、重点突出,能反映教学组织过程。
2、新开实验及首次上岗教师有试做、试讲记录,有标准的实验报告,内容完整,数据处理及分析正确,试做实验在实验技术人员协助下由授课教师独立进行,试做中按对学生的要求进行实验仪器测定、处理实验数据并写出正确的实验报告。
3、实训场地整洁,仪器设备状态完好,实训材料准备充分;实训指导教师对仪器设备状态清楚,有安全措施。
4、实训分组方式及分组人数合理,有实训分组安排表,并按规定组数开出实训。
第三十五条  实训教学实施
1、实训内容:①让学生清楚了解实训目的、原理、操作规程、注意事项;②实训内容完整、充实,讲课与实训操作时间分配合理;③认真回答学生提出的问题,正确解释实验现象。
2、教学方法:①以学生为主体,注重学生独立操作能力训练;②演示与学生动手操作相结合;③遵循启发式教学原则。
3、课堂管理:①能及时排除仪器设备故障;②保障安全;③认真做好原始实验数据的检查。
4、实训指导时主动热情,及时答复学生提出的问题,同时,兼顾不同学生的学习需要。
5、达到实训教学目标并完成预定的教学任务,使学生初步掌握实验原理及操作技能,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提高对实验现象的分析能力,促使实际动手能力与创新能力的发展。
第三十六条  实训报告
1、每次实训教学后,均须布置学生处理实验数据、撰写实训报告。
2、对实训报告的格式、内容等均提出明确的要求。
3、批改及时、认真、无错漏,并符合规范要求,批改率100%。
4、每次实训成绩均能认真记载,且清晰规范。
第三十七条  实训监控
1、系部对实训教学质量进行随机评价。
2、检查学生的实训报告。
3、对评价结果达不到“及格”的实训指导教师,降级聘用处理。
4、在实训教学中,未能达到实验教学工作要求,影响了实验教学的实施,造成教学事故,则按照《漯河食品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的相关内容进行处理。
第八章  课程设计
第三十八条  课程设计应有一支人数充足、结构合理的主讲教师队伍担任指导教师。有符合专业教学基本要求的课程设计任务书;有易于操作、合理的评分标准。
第三十九条  教学组织管理
1、选题:①课程设计课题进行双向选择,安排合理;②课题符合专业教学基本要求,能够结合社会实际和工程实际,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③课题深广度、工作量适中,难易适当。
2、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工作,按要求完成各阶段的检查与总结,写出具有实际指导工作价值的总结材料;有具体的过程管理措施并落实到位,管理严格。
3、学生在指导教师的全程指导下,开展资料收集工作,并正确运用研究方法或手段进行课程设计工作。
4、学生独立完成课程设计。
第四十条  教学效果
1、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课程设计。
2、课程设计方案论证充分,收集资料进行加工、分析。
3、实验方案合理、数据可靠、数模建立正确,计算机应用能力强。
4、图纸规范、符合标准、工艺可行、结构合理。
5、课程设计说明书思路清晰、文字表达能力强、符合技术要求、撰写规范。
第四十一条  成绩评定和总结
1、按成绩评定标准,执行严格,成绩评定客观、公正、公平、合理;评定成绩与学生课程设计的实际水平相符合。
2、指导教师写出总结报告,报告符合课程设计工作实际情况,对提高课程设计质量有建设性意见。
第九章  实习教学
第四十二条  实习准备
1、根据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制定详实的各类实习大纲和具体的实习计划,大纲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计划科学可行。
2、根据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规范准确地制定实习任务书,便于实习结束时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考核。
第四十三条  实习指导
1、实习指导教师全程负责学生的实习活动,制定出符合实习要求的实习计划,并在实习过程中根据学生的实习情况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实习指导教师要关心实习学生的思想和生活,帮助学生根据职业道德要求开展实习工作并安全地开展实习活动。
2、实习指导教师坚守岗位,在外地的实习指导教师,与实习生同吃同住同活动,不擅自离开实习单位。
3、实习指导教师主动与实习单位及实习单位指派的指导教师联系,在实习单位的配合下公正、科学、准确地对实习工作做出成绩评定。
4、实习结束后,实习指导教师及时填写实习总结表,召开实习总结会,进行典型经验交流,所有实习总结交教务处存档。
第四十四条  学生实习
1、严格实习纪律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不擅离实习岗位。
2、尊重实习单位指派的教师,虚心听取指导教师的意见,并严格按照实习计划开展实习工作。坚持每天书写实习日记,真实反映实习情况,按时完成实习作业。
3、实习结束时,实习学生认真进行自我小结,填写实习鉴定表,同时在实习小组中进行交流。实习鉴定表由实习单位和实习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系办公室。
4、实习结束后,及时对实习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写出具有一定见解的实习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交指导教师审阅。
第四十五条  实习成绩评定标准
    实习结束前,指导教师需与实习单位指导人员共同对学生进行成绩评定。实习成绩应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学习效果、出勤情况以及考核成绩等给与综合评分,分成“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实习成绩不及格者必须重修,成绩合格方可毕业。
第四十六条  监控
1、学生实习工作的质量,将列入系教学工作综合考核的重要方面。
2、不定期地抽查学生实习情况。
3、每位学生填写实习报告,真实反映实习情况。
4、组织学生实习的方案。
第十章  毕业设计(论文)
第四十七条  教学条件
1、有内容详细、符合教学基本要求的毕业设计(论文)大纲;有周密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有易于操作、合理的评分标准。
2、有一支人数充足、结构合理的主讲教师队伍担任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与学生的比例不超过1:15。
第四十八条  组织管理
1、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组织选题、开题、指导、答辩评分评优工作;按要求完成初、中期检查与总结,写出具有实际指导工作价值的总结材料;有具体的过程管理措施,并落实到位,管理严格。
2、选题:①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进行双向选择,安排合理;②课题符合专业教学基本要求,能够结合社会实际和工程实际,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③每个学生一人一题,有50%以上的毕业设计(论文)要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④课题深广度、工作量适中,难易适当。
第四十九条  教学过程
1、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要求明确,符合规范。
2、全过程的指导方法科学合理;在指导教师的全程指导下,学生开展资料收集工作,并正确运用研究方法或手段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3、指导教师要有详细的教学进度表,定期与学生讨论交流;要有跟踪指导、检查、落实的原始记录。
4、学生能遵守学校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尊师互助、刻苦钻研、勤于实践、勇于创新,按时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第五十条  教学效果
1、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2、设计(论文)方案论证充分;收集资料进行加工、分析、综合的水平高。
3、实验方案合理、数据可靠、数模建立正确;计算机应用能力强。
4、图纸规范、符合标准、工艺可行、结构合理。
5、毕业设计(论文)思路清晰、文字表达能力强、符合技术要求、撰写规范。毕业论文论点正确、深刻、有新意;论据真实、典型、充分,有针对性和较强的说服力,语言准确、流畅;思路清晰、观点明确、结构完整、重点突出、层次分明;文字表达能力强、撰写规范。
6、毕业设计(论文)正文字数:6000字以上。
7、答辩时口述条理清楚、流畅、正确、思路清晰。
第五十一条  成绩评定
1、答辩委员会(小组)结构合理,专业性强,有权威性。
2、毕业设计(论文)在答辩前经评阅人评阅。
3、现场答辩:①有规范的答辩程序;②答辩记录准确、完整。
第五十二条  总结归档
1、答辩委员会(小组)在答辩结束后写出总结报告,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进行分析总结,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2、毕业设计(论文)按规范装订,由系档案室存档。
第五十三条  监控
1、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质量评价,由系部组织答辩委员会实施。
2、系部要认真分析本单位在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完成的情况与质量。
3、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查和抽答辩。
十一章  教材建设
第五十四条  教材是教学内容的基本载体。是教师授课,学生学习和掌握知识的重要工具。搞好教材建设工作,是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证。
第五十五条  按选优和选新相结合的原则选用教材。优秀教材包括规划教材、获奖教材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推荐教材;新教材是指近三年出版的教材。所用教材严格选用在“十三五规划教材”,部分教材,可以在“十二五规划教材”选择,其他教材不予考虑。
第五十六条  原则上不得选用教学辅助资料,为保证教学需要,对于应用性及操作性较强的课程,经审批允许配备相应的实践教学指导书。
第五十七条  系部建立选用教材质量评价制度和教材质量信息反馈体系,加强教材质量跟踪,每学年至少要进行一次教材适用性问卷调查,全面掌握各门课程教材适用状况,及时对不适用教材进行更换,保证教材使用质量。
第五十八条  系部鼓励、推荐具有相关学科领域教学经验的教师、专业带头人等参加出版社规划教材的立项。对于出版社立项的规划教材的编写,为保证教材编写的质量,要求主编在编写教材的当年具有三年以上技术职务,担任主编须有副高以上技术职务者推荐;并有本学科三年以上教学经验,担任本课程两次以上主讲工作,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治学态度严谨;参编人员应有系统讲授本课程1次以上的教学经验。
第十章  教学工作评价
第五十九条  成立教学评价工作小组,制定自评计划,落实评价任务,并根据指标体系内容撰写自评报告。自评报告要客观反映实际教学情况,说明主要成绩与特色,找出主要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六十条  组织教学工作评价专家组,承担对教学工作进行评价的任务。
评价方式: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材料和文件档案、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考察、听课、问卷调查等形式。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专家组集体讨论或采取分别评价取其均值的方法,逐项打分,给出评价结果。
专家组对系部的实际教学工作应做出客观评价,指出主要成绩和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和措施,并向学校提交评价报告。
第六十一条  建立教学评价指标体系,由六个一级指标,16个二级指标构成。一级指标有:系部的定位与发展规划;教学建设;教学管理;教风与学风;教学效果;特色项目。16个二级指标有:系部学科、专业定位;人才培养定位;系部建设与发展规划;系部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师资队伍建设;专业建设;实践教学建设;课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管理队伍;教师风范;学习风气;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思想道德与身体素质;毕业生质量;社会反馈。
第六十二条 教学工作评价要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教学督导工作制度、教学检查制度、听课制度、学生评价制度、同行评价制度、学生信息员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