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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工程系关于教学质量检查规定

发布日期:2021-01-27 14:39 浏览量:

      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的开展是对教学这一中心进行宏观指导和科学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是为了较全面地了解教学状况,及时总结经验和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教学改革工作和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对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的考核。每位教师都要十分重视这项工作。为了把教学质量检查工作抓好,使之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1.教学质量检查工作采取经常性教学检查和定期教学检查结合、重点检查与一般检查结合方式进行。经常性教学检查,随时进行,定期教学检查每学期安排三次,分别在开学、期中、期末时进行。
2.每学期开学前后重点检查开学各项教学准备工作。包括:学生成绩、学生报到注册、老生返校率、教室准备、教师准备、讲稿与教案、教学日历准备、教师按时上下课以及班主任工作情况,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3.每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根据教学实际情况定出不同的重点,一般安排在每学期的第十周左右。主要内容包括:
(1)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指导书、任务书、讲稿教案。
(2)教学改革、教学纪律、教学进度、教学效果、管教管学、教研室活动、作业的布置与批改、学生反映、教师意见、实验、实训、设计、论文等情况。
4.学期末检查主要是考试纪律、考试成绩、抽查试卷、试卷分析、并进行本学期教学小结。
5.系部成立教学检查领导小组。由系书记任组长,系主任为副组长,成员为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及教师代表。
6.检查方法与要求
(1)组织听课;检查讲稿教案;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组织学生班级的1/3学生对受检查课程填写评议表等。
(2)每学期由系办提出本学期教学检查提纲,经书记审阅后下发执行,检查结束要写自查小结报告交系办,系办汇总后向书记汇报。并召开交流会交流。
(3)受检查课程的任课老师要写出自查小结,由系办存档。
(4)对受检查课程进行研讨、分析、评议,并写出评估报告。
(5)教学检查应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检查后,必须提出解决存在问题的具体改进措施,并加以实施,同时对系部教学管理提出建议。